新疆商标注册成功后仍需注意的六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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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商标注册成功后仍需注意的六个问题

作者:新疆兴润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时间:2020-08-20 08:15:36

我们拿到新疆商标注册后,可以好好休息一下吗?当然不是!要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使用注册商标,并特别注意以下六个问题。商标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成为批准使用或者无正当理由连续三年未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注销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作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期三个月。”因此,商标核准注册后,企业应尽快使用,并注意保留使用证据(生产、加工、销售合同等),防止被“撤回”。

商标不得随意变更,商标信息的变更以《商标法》第四十九条款的规定为准,该款规定:“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商标注册人变更注册商标的,其名称、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为:注册人、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注销其注册商标,我们必须保证商标标识与当时核准注册的商标标识一致,可以缩放,但不能自行改变商标的文字和字体。

同时,当商标注册信息发生变化时,要及时到商标局进行商标变更。商标变更包括地址、名称等信息的变更。很多人会认为,换或者不换商标局都不会催我,而且换也要花钱,所以根本不会换。但是,如果商标没有变更,不能及时收到商标局出具的文件,延误了机会,错过了商标驳回、复审和商标异议答辩的时间,导致商标被撤销。《商标法》第四十三条第三款规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商标使用许可证》报商标局备案,商标局予以公告。

未经备案,不得对善意第三人使用商标许可证。”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注册商标。被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应当督促商标权利人及时到商标局办理商标许可备案手续。许多企业在成功申请商标后,会对商标进行监控,以便及时发现相同或相似的商标。发现类似商标的,商标权人应当尽快提出异议,保护其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扩大商标使用范围,在申请商标注册时,必须按照不同商品或者服务类别,按照有关规定申请重新注册。已成功注册的商标需要用于其他商品或者服务的,还应当另行申请注册。商标续展应当尽早进行,但不得迟于《商标法》第四十条规定:“注册商标期满需要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有效期届满,在此期间不续展的,可以延长六个月。”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商标上一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计算。逾期未办理续展手续的,撤销注册商标。”

1、什么是软件著作权?

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也称软件著作权,是指软件开发者根据有关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对于软件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软件经过软件著作权登记后,软著持有人可享有发表权、开发者身份权、使用权、使用许可权和获得报酬权。

2、APP如何申请保护?

移动APP属于软件产品,所以受软件著作权保护,可申请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目前移动端应用市场也有部分应用商店是要求APP上架必须要有软件著作权的,同时,软件著作权也可以更好的保护产品技术在投入市场后,避免侵权等知识产权纠纷。

3、APP申请软件著作权需要哪些材料?

①《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申请表》《原创版本软件创作说明表》(版本号﹥V1.0)(由我司提供)并按要求填写。

②申请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③源程序(使用计算机语言编写的指令或者语句序列),提供前50页、后50页,共100页(不足100页全部提供、复制到word文档内提供即可)。

④文档(如:用户手册、设计说明书、使用说明书等任选一种)。

⑤《先期开发说明》(软件开发完成日期在公司成立日期三个月内需要提供)。

4、申请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的流程是什么?

填写申请表--→提交申请文件---→登记机构受理申请--→审查--→取得登记证书

5、APP申请软件著作权多久下证?

登记机构应自受理之日起31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符合要求的,登记机构予以登记,并颁发《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6、申请软件著作权后有哪些资助?

如果您是深圳市企业,在办理软著下证后可申请软件著作权资助,资助金额为300-900元/件。取得《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6个月内提出申请。

APP申请软著的注意事项:

在填写申请表时,软著名称要以软件,平台或系统结尾;

首次发表日期一定要晚于开发完成日期;

软件建成不可与全称一致;

注:APP申请软件著作权时,可打包申请,也可各模块拆分来申请软件著作权。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是指在商标注册过程中,商标局在对申请人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时,认为该商标的申请材料不符合规定,因而不受理该申请、不下发受理通知书的情况。一般而言,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8、商标图样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9、声明以三维标志、声音标志、颜色组合申请商标注册,不符合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的。

10、声明申请注册集体商标,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集体组织成员名单的。

11、声明申请注册证明商标的,未提交商标使用管理规则、证明其或其委托机构有监督检测能力的证明文件的。

12、声明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未同时提交填写有共同申请人名称并由其盖章或签字的附页的;或提交附页但未声明是两个以上申请人共同申请注册同一商标的。

13、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未提交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申请文件的。

14、境外公证未同时附送认证文件的。

15、未向商标局缴纳规费的。

16、商标局通知申请人予以补正,但申请人期满未补正的或者不按照要求进行补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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