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注册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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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标注册变更

商标注册变更

商标核准注册后,新疆商标注册人的名义、地址或其他注册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办理相应变更手续。那么商标注册变更需要准备的书件有哪些?

1、需要变更名义或者地址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申请人/注册人名义/地址申请书》,如果商标注册人或者申请人同时申请变更名义和地址,填写一份申请书即可;

2、需要删减注册商标或注册申请中的商品或者服务项目的,应当填写《删减商品/服务项目申请书》,但不能对商品或服务项目加限定或修饰词句;

3、需要变更商标代理人的,应当填写《变更商标代理人申请书》;

4、如果发现注册书件或者申请书件中有错误需要更正的,应当填写《更正商标申请/注册事项申请书》,这里所说的需要更正的错误仅限于申请书件中的个别文字错误。

商标其于企业,如名字之于人,起步之初或只是形象,却也可能会成为企业发展的瓶颈。商标是品牌布局的重要棋子,若重视不足,甚至不懂,可让商标成为殇标。既然商标这么重要,那么我们如何才能做好一个商标呢?

(1)显著的标记性。商标要简、标记性强,与他人已经注册的商标要有显著的区别,使人一看就懂,过目不忘。切忌刻意摹仿或影射他人的特别是驰名商标的名称或图形。

(2)广泛的适应性。商标的名称或图形,要适应各个国家的商标法律、消费者的心理、各民族的语言文字、风俗习惯、宗教信仰;还要适应在各种场合中使用等。如某一商标正常使用时还过得去,但因某种需要缩小使用时,由于商标图样中大小比例失调,致使原来的小字被缩小成不能辨认的一条模糊的细线,这种商标就不能称之为好商标。

(3)巧妙的象征性。商标既不能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及其它特点,也不能带有夸大宣传或欺骗性,但商标也不能远离商品的根本属性。因此,好的商标名称应富有深刻的内涵和寓意,具有巧妙的象征性。

(4)高度的艺术性。商标的造型要优美、新奇动人、具有独特的艺术风格,才能给消费对象一种艺术美的享受,才能使标有该商标的商品有很好的购买对象。

(5)宣传的便利性。一件好的商标除了上述要求外,还应当便于呼叫、便于书写、便于结合巧妙的语言作为广告主句进行广告宣传。

分公司的设立相对简单,费用较少。大部分的企业都有一家或多家分公司,这些企业会设立分公司,除了费用较低注册方便之外,主要还是分公司便于管理,同时在税务方面可以与总公司“合并报表”正好可以冲抵总公司的利润,减速少应税所得,减轻税收负担。很多要在全国快速布局的餐饮等连锁企业,都是选择分公司来运作的,众所周知的瑞幸咖啡在扩张阶段,所有的分店都是分公司,那么想在注册分公司,分公司注册流程及费用,以下面就跟着小编一起来看看注册分公司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吧。  

一、[分公司注册]的分类 分类:本地分公司和外地分公司 本地分公司:比如说总公司设立在,分公司同样开设在,本地分公司一般情况下属于非独立核算,企业无需进行税务相关。本地分公司注册必须是实地注册; 外地分公司:比如说总公司设立在非区域,分公司开设在,外地分公司属于独立核算,企业需要独立做税务相关。外地分公司可以选择园区注册或者实地注册。 

二、[分公司注册]设立的条件 1、设立分公司必须在符合国家规定的情况下,以总公司名来进行命名; 2、分公司的经营范围不能超过总公司的经营范围; 3、分公司不能拥有法人资格,它只能作为一个总公司在注册地外设立的经营机构。 

三、[分公司注册]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及受理 申请人登陆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生成流程编号。受理人员作出是否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登记驳回通知书》,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 2、审核 审核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要件审查。 3、审批 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人员作出审批通过决定。申请材料形式不规范、要件不齐全的,作出不予审批的决定。办理时限为1个工作日。 4、办结 审批通过即可领取《营业执照》。 若为总部在外地的公司在设立分公司,则需要前往工商局窗口交材料,这就是办事流程的差异。 

四、[分公司注册]所需材料 1、总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原件; 3、总公司公司章程调档; 4、总公司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原件; 5、会计上岗证复印件及会计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独立核算的分公司); 6、房产证复印件,租赁合同原件,房产登记信息表(实地注册的分公司)。 7、要求有实际经营地址,因此注册分公司还要提供房屋租赁凭证等地址材料。

个人怎么注册商标?答: 以个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的,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注意以下事项:

一、个体工商户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负责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二、个人合伙可以以其《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或有关主管机关登记文件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全体合伙人的名义共同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合伙人的身份证; 

(二)营业执照; 

(三)合伙协议。

三、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签约人身份证; 

(二)承包合同。

四、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一)经营者的身份证; 

(二)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五、自然人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以其在营业执照或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或者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

六、对于不符合《商标法》第四条规定的商标注册申请,商标局不予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申请人提供虚假材料取得商标注册的,由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七、办理转让商标申请,受让人为自然人的,应参照上述事项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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